利用債務重組準則粉飾報表
根據CAS12的規定,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通過債務重組不僅可以取得“債務重組收益”而且可以取得“資產轉讓收益”,從而使企業賬面業績出現很大變化,甚至可以造成扭虧為盈的假象。
以ST新天為例,截至2007年12月29日,ST新天因原料收購和償付公司銀行利息等原因向控股股東新天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額為1.23億元。同日,新天集團決定豁免ST新天所欠其債務中的1.2億元。ST新天2007年年報顯示,公司報告期內實現凈利潤732萬元,如果沒有1.2億元債務重組利得,ST新夭將因為連續三年虧損而暫停上市。
利用所得稅準則粉飾報表
根據CAS18(所得稅)的規定,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應當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應當按照本準則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即我國的所得稅會計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的計稅基礎以及由此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計算非常有彈性,再加上所得稅稅率的變動,導致操縱遞延資產和遞延負債機會大大增加。
以南方航空為例,南方航空2004年轉回2003年度的遞延所得稅負債6.52億元,從而實現盈利0.15億元,南方航空充分運用了所得稅會計的魔力,在會計上延長飛機折舊年限創造了巨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然后利用稅率變動巨額轉回,再利用暫時性差異的變動調整遞延稅款余額。從2008年1月1日起,國內所有企業實行統一的25%的所得稅率,所得稅稅率的變化不僅影響未來的稅收支出,而且也為上市公司利用所得稅準則進行報表粉飾提供了一次機會。